湘潭房产网3月17日讯 2017年3月17日上午,湘潭市政府举行加快房地产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对刚刚出台的《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进行发布。市政府副秘书长唐煜介绍,湘潭市将对征拆购房群体、外来人口、本地居民、大中院校学生和毕业生、外来引进高端人才购房进行不同程度奖励或补贴。
加大对特定征拆群体购房的奖励力度
对于湘潭市城区家庭唯一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被征拆的征拆户,领取补偿款后3个月内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类提高购房奖励标准。
对本市城区低保户或二级(含)以上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800元,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8万元;对本市城区三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500元,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租住本市城区直管公有住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管产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承租户,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500元,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凡本市城区范围内的其他征拆户,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300元,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万元。
拓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励的适用范围
除市城区范围内征拆户之外,《补充意见》进一步拓宽购房奖励的适用范围。
非湘潭市城区(含园区和示范区)户籍的外来人口,在市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奖励,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万元;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和毕业3年内在市城区就业的毕业生,在市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400元的购房奖励,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4万元;湘潭市城区户籍的其他本地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购房奖励,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
建立引进高端人才的住房激励机制
对经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外来引进人才,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将获不同档次的购房补贴。
湘潭市以外新引进到市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高端人才,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类、分档次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对高层次人才给予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高级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高级技能人才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及高级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带项目、技术和资金来潭自主创业、注册企业的,企业年入库税收,市本级和各园区所得部分合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在本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与父母同在一个小区购房将获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补充意见》从坚持满足现实需求与深化创新驱动并重,推动房地产行业由纯地产业态向综合业态、生活业态的转型。
子女与父母在同一个小区购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对购买库存商品房从事养老服务运营的机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引导构建“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实现房地产行业与养老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2017年湘潭房地产去库存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