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讯 “国五条”重申从严执行地产调控政策。当市场还在解读、消化时,其细则已跟进出台。3月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在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此外限购、二套房贷及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等方面也均有新的变化。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调控的目标非常清晰,目的就是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强调对刚需性购房需求的保护。
“新国五条”细则五大要点
连日来,不少读者便纷纷致电,询问“新国五条”细则究竟会如何落地。为此,湘潭365房产网记者也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与读者一同探讨这诸多悬念将如何解答。
新规1——各地商用住房价格调控目标,月底前要全公布
政策: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解读: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地方政府的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如何制定还不确定,但不会出现比2011年更严厉的调控了,“房地产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很大,地方政府是不会希望地产市场真正遇冷的。”
新规2——二套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进一步提高
政策: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解读: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明显是针对北京等最近房价上涨的热点城市。细则是对上周会议的承接,以后就是各地开始执行了,说明个别像北京等最近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调控力度要加大,“如果首付真提高到七成,预示着二套房已经买不成了。”
新规3——出售自有住房,个税按20%计征
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解读:业内人士表示,情况不同,个人所得税征收也不同。而“新国五条”则要求必须按所得20%计征。
新规4——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纳入保障房范围
政策:2013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解读:这一政策我市早就开始实施了。据了解,根据2011年我市正式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政策性租赁住房。
新规5——假离婚低首付买二套房,行不通了
政策: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
解读:业内人士认为,这条新规大有文章,因为过去一段时间内,很多地方存在通过“假离婚”等违规手段,骗取首套房贷或二套房资格。如果接下来商业银行加大审查力度,同样会将部分人挡在首套房贷或二套房贷的“门外”。